熱線律師說丨“共享經濟”糾紛多 消費者如何維權?
來源:西部網-陜西新聞網 2022-03-10 09:51
西部網訊(記者 辛超)隨著互聯(lián)網技術的發(fā)展,共享單車、共享汽車、共享充電寶等“共享經濟”已經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,但由此帶來的消費糾紛也不少。共享物品在使用中出現質量問題,該怎么區(qū)分責任?消費期間應當注意什么問題?陜西浩公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小東從法律角度給出了解答。
首先消費者要選擇有資質、有影響力、有信譽的共享平臺,不可因租賃費用低在一些小平臺上隨意填寫個人信息,這樣不但會造成個人信息的泄露,而且還會造成個人財產的損失。
消費者在共享平臺租賃共享物品前,發(fā)現物品存在質量問題,應當屬于共享平臺的責任問題。這種情況下,消費者不承擔責任,因物品自身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遭受損失的,消費者可以向平臺主張賠償。
共享物品交付之后或者消費者通過共享平臺辦完手續(xù)后,屬于消費者本身的責任問題。此時,物品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當造成損壞,消費者需要承擔賠償責任。
消費者在使用共享物品的過程中,要善于留存證據,比如拍照、錄像,把相關的證據保留好,有利于發(fā)生糾紛后,核實確認相關責任問題。在發(fā)現問題時,及時向平臺反映,提交相關證據和手續(xù)時,也要將相關的證據保存好。如果涉及到的共享物品具有復雜性和專業(yè)性,消費者可以委托專家或相關的機構進行鑒定,鑒定結果更有利于責任的認定,對消費者而言是一種保護。